12月22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
作为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审理法院,龙子湖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内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探索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在教育、挽救、改造失足的未成年人,以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为了继续深入地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龙子湖法院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该庭除继续审理全市市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外,还审理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作者:陶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