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沈阳召开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规范执法行为工作现场会,展示了三个月来全省法院警示教育活动优秀成果,对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进行了再规范,进一步强化了“让执法活动更严谨,让警务保障更安全”的工作要求。
此次现场会组织观摩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沈阳中院召开的视频提讯,进行了安检规范程序演示,参观了沈阳中院安检设备及司法警察“大练兵”、“大比武”宣传成果展,通报表彰了全省10个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和10个先进个人,并对今后一段时期司法警察的仪表规范、工作程序、动作规范、管理规范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近年来,辽宁高院持续推促全省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管理,尤其是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及时制定下发《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干警重点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相关规则及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写出心得体会;采取“四措并举”和“四查四看”等活动,仔细对照,逐一整改;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监督;创办教育活动专刊,编辑警示教育工作简报,在全省开展“双先”评比活动,使警示教育活动得以深入开展显见实效。目前,辽宁已初步形成了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总揽、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制度规范为手段、以强化监督为保障、以严格责任追究为辅助的司法警察工作长效机制。(记者:张之库 通讯员:王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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