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向参加诉讼的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使他们打得起官司,感受到法律的温暖。2010年,博爱法院共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达16万余元,为70多名群众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救助。
博爱法院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一些当事人因家境困难交不起诉讼费而降低了追索的标的额,甚至出现了借钱交诉讼费,上诉后因债主讨要又撤诉的情况。为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博爱法院出台了《救助诉讼困难群众的几项规定》、《减免缓交诉讼费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和措施,全力为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作者:程贵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