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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院确定院训“牢记宗旨 共铸法魂”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12-28 23:38:00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院干警中广泛征集、民主推选、集体评议和举手表决,近日,“牢记宗旨,共铸法魂”被确定为宁夏高院院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2010年9月,宁夏高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院训征集活动。院训征集活动得到院领导和干警的踊跃参与,截至11月底确定了12条候选院训。随后,12条院训在高院内部网站和大厅电子显示屏发布,由各部门组织干警对12条院训进行评议,投票推选出符合要求的院训。最终,“牢记宗旨,共铸法魂”被确定为宁夏高院院训。
  “牢记宗旨,共铸法魂”院训的基本含义是人民法院及法官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院工作主题,深入持久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共同铸就“公正、廉洁、为民”的法魂。(记者:周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