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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确定2011年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年”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0-12-28 23:40:00

  在近日召开的新疆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确定2011年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年”,将强化审判管理作为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贯穿于全区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
  为不断推动审判管理的创新与发展,新疆高院日前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专司审判管理工作,承担审判流程管理监控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及分析通报、审判绩效评估考核和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建设等职能,还要定期编发审判管理情况通报,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管理指导。
  新疆高院党组要求全区各分、中院2011年6月前全部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要落实到位,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和绩效管理机制,搭建以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为主导的审判管理工作平台和以质量、效率、效果为价值导向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为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评价考核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努力实现审判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在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之前,新疆高院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要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三个阶段的协作配合。立案环节要完善与人民调解等非诉调解组织的衔接程序,抓好对外分流案件、委托调解和对内繁简分流工作,切实加强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为案件审理和执行打下基础。审判环节要认真做好诉讼调解,提高自动履行率,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环节要加强对因审判导致的执行难问题的分析,及时提出建议;对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况进行专题分析,促进审判质量的有效提升。(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刘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