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河南舞阳县人民法院在上班第一天就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会后举行了“巡回法庭车”启用仪式。
近年来,舞阳法院院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根本,加大巡回审判和司法调解的力度,将庭审现场开到乡村各个角落,保证了农村群众诉讼、农时两不误,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村群众的广泛赞誉。
该院实行巡回办案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每位审判法官2011年必须参加巡回法庭审理案件10件以上,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0年,舞阳县的农村院落、学校操场、田边地角都已成为巡回法官们的审判法庭和以案释法的课堂,当庭调解、当庭宣判、服判息诉的案件数量大幅提升。该院全年通过巡回审案、就地调解、现场开庭,办结案件275件,其中调解结案242件,受教育群众达8000余人。
通过巡回法庭现场开庭审案,群众耳闻目睹庭审过程,许多民间纠纷变得易于调解,不少民事纠纷很快化干戈为玉帛,既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又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供稿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郭玲玲 作者: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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