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在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大院内正式挂牌。“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的设立在湖南省尚属首例,旨在积极服务城市科学发展、创新机制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推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
芙蓉区法院派出三名法官到“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专门负责城管方面的非诉案件,依法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多措并举保障群众的各项诉讼权利及时、便捷、有效地实现,公正裁决纠纷,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积极搭建沟通、协调平台,化解行政纠纷。“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审查执行的非诉讼案件主要包括: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辆类案件;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类案件;环境保护类案件;违法违章建筑类案件;占绿毁绿类案件;未经批准的破道破路类案件;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类案件;违法装修案件和其他城管类非诉讼案件。
“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的成立,有利于快速裁决城市管理行政争议;有利于减少对抗,增加和谐因素。此外,“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在受案、审理等方面将充分考虑便民需要,突出“巡回”的便捷效用。(供稿单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曾妍 袁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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