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春潮涌动迎两会,法护公正启新程。为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关切,最高人民法院推出“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系统介绍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严格公正司法守护平安、护航发展、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用翔实数据和鲜活案例,全面展现人民法院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成效。敬请关注。
2026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也是收官之场,主题是“法护美好人生‘典’亮品质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杜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民生司法工作情况。
图为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构筑起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运行的坚实法治屏障。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深更实融入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保障民生、服务大局、引领风尚、维护和谐,积极营造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良好法治环境。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以来,民事审判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应民生之“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17件涉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食品药品、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解释,明确权利义务边界,确立行为规则;发布涉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新业态用工、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等76批771个典型案例,讲好“小案大道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各级法院依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近8674万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判得“公道”,来守住“人心”。
二是领社会之“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通过司法裁判辨明是非、激浊扬清,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氛围。激活民法典总则编“好人条款”,依法裁判“拉架致人受伤,拉架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帮助邻居救火受伤,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等典型案件,为见义勇为、好意施惠、紧急救助等善行义举“撑腰打气”。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已发布的四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中,均收录敬老助老案例,明确丧子老人可对孙子女“隔代探望”、成年子女强行“啃老”无居住权、请假照看病危父亲用人单位应包容等裁判规则,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引领和评价社会行为的作用更加可见、可感、可信。
三是应时代之“变”,与时俱进“释法”明理。积极回应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给司法带来的新挑战,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有序发展,创造更有尊严、更有体面的社会环境。民法典实施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全国首例居住权纠纷等一批具有规则确立意义的案件,构筑起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运行的坚实屏障。依法审理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等新类型案件,识别技术外衣下的违法行为本质,准确确定侵权责任,通过生动鲜活的司法裁判,落实“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明确将“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作为新业态用工纠纷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五年来,民事审判充分运用民法典确立的原则、制度和规则,守护烟火人间,释放善治效能。
一、加强物权保护,护航宜居宜业美好家园
“有恒产者有恒心。”人民法院有力贯彻民法典物权编规定,规范物的归属和利用秩序,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居者有其屋”,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优先保护生存权,制定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与实际权利人不相符的成因,分类规定权益保护裁判规则,稳定市场预期、规范交易行为、推动权利公示,打击规避执行、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保障以居住生活为目的的商品房消费者权利,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居有所安”,近五年依法审结一审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52.3万件,贯彻“质量第一”理念,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压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府院联动,从源头上制止“三包一挂”等违法行为,促推建筑质量问题前端治理。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中就高空抛物坠物致害进一步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解决“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依法保障“安有所乐”,发布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保障加装电梯工程有序施工,明确合法加装电梯的使用规则,引导邻里互谅互让、包容理解,解决“悬空老人”、残疾人等群体上下楼难题。做好物业纠纷矛盾预防化解,近五年依法审结一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439万余件,保障业主自治权利,维护物业服务秩序,促推构建和谐物业关系,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
二、规范交易秩序,护航“消费马车”行稳致远
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人民法院正确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系、保护合同自由和实现合同公平的关系、加强权利保护和促进诚实守信的关系。完善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制“知假买假”。制定司法解释,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行为;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知假买假”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惩治制假售假行为,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整治预付式消费乱象,提振消费信心。针对“卷款跑路”、拒不退款等突出问题,发布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明确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条件、退款金额核算、经营者恶意逃债追责等裁判规则,逐一破解追责主体认定难、退卡难、举证难等问题。发布典型案例规制“职业闭店人”,震慑非法牟利者、违法犯罪者,强调“背债人”背不走债务,“逃债者”逃不出法网,净化市场环境。营造网络消费放心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近五年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8.6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3万件,准确适用网络消费司法解释,推动治理网络营销“货不对版”、“七天无理由退货”受限、未成年人非理性充值等“痛点”,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消费生态。明确网络消费中个人信息收集的尺度,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理且必要原则,切实平衡好个人权益保护与促进数据利用、数字经济发展。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和逃废债行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布多批典型案例,针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的重点领域,明确查处标准;针对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金蝉脱壳”、通过离婚程序“移花接木”等其他常见的逃废债类型,明确惩治规则,推动市场诚信建设。
三、健全防护体系,筑牢人格权益保护“防火墙”
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人格权是人权在民事法律中的具体化,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有力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自民法典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96万件,年均增长5.1%。坚持公平原则,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重大决策部署,修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坚持预防和救济相结合,依法规范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等制度,及时制止不法行为。近五年审结人格权保护禁令申请审查案件3.4万件,年均增长23.8%。强化人格权周延保护,依法审理通过AI技术开发运营“换脸”软件牟利案等涉人工智能侵权、合同纠纷等案件,一以贯之地亮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引导智能向善的司法态度。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编发典型案例,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司法裁判震慑、引领、教育功能,坚决否定和制裁借助网络肆意诋毁、攻击他人、“唯流量”“抹黑”企业等行为。
四、树立优良家风,营造友好的婚育环境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人民法院立足国情社情、坚持体系思维、平衡多元价值,贯彻实施民法典时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有效实现保障个体权利、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立法宗旨。回应司法实践中涌现的新型、疑难问题,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引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以责任为纽带的健康婚恋观。旗帜鲜明捍卫公序良俗,依法维护婚姻家庭伦理——明确重婚绝对无效的司法态度,明确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行为无效。保护个人财产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维护家庭团体利益——在离婚分割父母为子女所购房屋时,明确以出资来源为基础,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多种因素,公平公正处理;依法支持家务劳动补偿,充分尊重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为家庭的付出。坚持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针对家庭暴力举证难的瓶颈问题,明确证据形式,降低证明标准,进一步激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效能,近五年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5万余份,在施暴者和受害人之间筑牢“隔离墙”。联合公安、妇联等六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反家庭暴力格局。发布4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明确精神暴力属于家庭暴力,被抢夺、藏匿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子女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等裁判规则,坚决保障妇女和儿童权益。始终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制定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将监护纳入侵权责任调整的民事权益予以保护,依法判令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主体承担侵权责任,维系亲情稳定;明确监护人责任,教唆、帮助侵权责任和教育机构责任的认定规则,助力家校和谐,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改革向深、发展向前,就是要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强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一边”,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以高质量民生司法工作为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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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美好人生 ‘典’亮品质生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